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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載自教省網站
聖公會在香港社會的發展,迄今已有一百五十年的歷史,期間因著上主的引領及信眾的努力,不斷的拓展各項事工,如建堂、辦學、醫療服務、社會福利等,可說對香港及澳門社區貢獻良多,惠及市民無數。茲將聖公會在香港的發展過程,分為下列四個時期,略述如下:
成立維多利亞教區(一八四九年)
香港開埠翌年,即一八四三年,英國聖公會委派史丹頓牧師來港,為首任殖民地牧師,負責牧養英國僑居香港的各行人士,並拓展其他聖工。他創辦聖保羅書院,目的是培訓華人基督徒,準備開展華人事工,並興建聖約翰座堂,成為日後港人的宗教活動中心。
數年後,英國聖公會為了擴展在香港、中國和其他地區的事工,於一八四九年,成立維多利亞教區,並祝聖和委任施美夫牧師為首任主教。教區的範圍甚廣,包括香港、中國和日本等地。施主教於一八五零年到港,首次並在聖約翰座堂主持崇拜,當時有七十名信徒領受聖餐。施主教其後發覺香港的弘教工作極待重組,為此他終日奔走各地,開展聖工及牧民工作,於一八六三年,施主教按立羅深源為會吏,成為香港聖公會首位華人聖品,自此聖公會的華人事工得以拓展;此外,第一所華人教堂聖士提反堂,亦於一八六五年於荷里活道建立,其主要工作乃專向華人傳道。
成立中華聖公會港粵(後稱華南)教區(一九一二年)
聖公會除了在香港發展事工外,亦在中國不同的地區積極拓展聖工。當時英國、美國、加拿大和澳洲等地的聖公會差會,分別在中國境內成立了多個傳道教區或教省轄治權外教區,此等位於中國境內之教區,於一九一二年成立全國性之中華聖公會,其中港粵教區己早於一八四九年成立,而香港的華語聖堂亦為該教區的一份子,並隸屬於香港維多利亞教區主教所轄治。因此由一九一二年至一九五一年,香港本身擁有雙重聖公會身分,一個是維多利亞教區,隸屬於坎特伯里大主教轄治權之下,成員包括華語和英語聖堂;另一個就是中華聖公會港粵教區,成員包括在香港及澳門的所有華語聖堂,但主教均屬同一人。在此期間,多間教堂在香港和澳門相繼成立,以傳福音。
至於聖公會在澳門之宣教及牧民工作,早於廿世紀初已展開,並於一九四九年建立聖馬可堂,以進一步加強聖公會在澳門的事工。
成立港澳教區(一九五一年)
四十年代後期,香港戰後尚待復元,然而當時有大批難民湧入香港,對香港社會構成重大壓力,聖公會在此期間,積極參與救濟工作,成立更多社會福利機構,開設診所及擴建更多學校。一九五一年,香港及澳門之教堂及信眾受命脫離全國之中華聖公會,港澳聖公會遂成立港澳教區,正式脫離中華聖公會港粵教區,仍由何明華主教出任教區主教,專注發展香港和澳門兩地聖工。
成立香港聖公會教省(一九九八年)
港澳教區自從一九五一年脫離中華聖公會後,四十多年來,從未隸屬於任何教省,而按普世聖公宗規定,教省是地區教會組織的基礎,戰後香港日漸繁榮,經濟趨向多元化發展,居民日多,衍生的社會問題不少,因此當時的港澳教區肩負的責任日益重大,要更積極承擔傳道及服務的使命,在這數十年來,港澳教區在香港島、九龍、新界、離島及澳門十多個社區新市鎮建立傳道區,擴建學校,並開設社會服務單位,全面照顧和個別關懷社會上各階層人士的肉體及心靈上的需要。
一九九一年,港澳教區決定開始籌備成立教省,教省包括有三個教區及一個傳道區,即香港島教區、東九龍教區、西九龍教區及澳門傳道地區。
一九九五年選出徐贊生主教和蘇以葆主教分任東九龍及西九龍兩分區主教,以推動東九龍及西九龍分區事工,而港澳教區主教鄺廣傑主教則一方面領導全教區邁向教省之途,另一方面仍兼領香港島及澳門之事工發展。又於一九九八年四月十七日之臨時教省總議會中選出鄺廣傑主教為香港聖公會教省首任大主教及教省主教長,並於同年十月二十五日舉行教省成立崇拜及首任大主教暨教省主教長陞座禮。
港澳教區變革的自覺
香港聖公會教省的成立,乃出於港澳教區本身變革的自覺。根據教區的發現,原來在以往的日子,由於教區一直都沿用中華聖公會憲章,其他聖公宗的刊物都把港澳教區放在中華聖公會之下,所以大家都以為聖公會港澳教區隸屬於中華聖公會。其實聖公會港澳教區已於一九五一年時已正式脫離中華聖公會而成為獨立的教區,只因主動地保持及採納中華聖公會的信仰及禮儀,並自願遵守中華聖公會於一九四八年修訂之總議會憲綱及憲法則例;加上港澳教區聖品受封職的誓書內,有其願遵守中華聖公會的教義,教政及禮儀的宣誓字句,故一般聖公會港澳教區的會眾和聖品,均誤以為「聖公會港澳教區」仍是隸屬於中華聖公會的。查香港及澳門的聖公會教區,於一九五一年七月七日,在接獲全國中華聖公會常務委員會正式照會其所通過議案的翌日,便已自立為「聖公會港澳教區」,與中華聖公會不相統屬。該議案內容如下:
華南教區現因種種關係,港澳教會與廣東教會應即分離,港澳成一教區,廣東成立一新教區;
港澳教區即日起與全國中華聖公會總議會組織上完全脫離關係;
港澳教區自動仍保持中華聖公會之信仰與禮儀。
因此「港澳教區」在憲制上是獨立的,其採用及遵守中華聖公會的憲綱及憲章規例是自願的,既可自願採用,也可有權放棄不再採用。這項發現實對日後教區順利發展成為教省有很大的促成作用。
此外,由於中華聖公會和港澳教區脫離關係,聖公會港澳教區便敦請坎特伯里大主教,以全世界聖公會主席之職權,為教區的轄治權人。一九六二年,東南亞各教區組成「東南亞教區議會」(後稱東亞議會)港澳教區是成員之一。於一九六五年,坎特伯里大主教以為該議會將發展成為一個獨立的教省,便宣佈放棄對港澳教區的轄治權。坎特伯里大主教的原意為將此權交給期望日後成立的東亞教省,可是由於東南亞各地區皆有其獨特的種族及文化背景,不同地域的教區無論在歷史、語言、文字、行政模式、風俗、面對挑戰及工作重點等等均有某程度上的相異。故東亞議會亦難以統一所有教區而組成為一較高權力的教省,結果東亞議會只成為中華聖公會憲章規條信託人。自此以後,港澳教區便不屬於任何一個聖公會教省,而是一個獨立而游離的個體。由是,當日的港澳教區非聖公宗諮詢議會的成員;更甚者,由於中華聖公會已不存在,因此教區所沿用的中華聖公會憲章和規例便無法因應時代需要作修改,以上所列均對教區將來的發展有極大的障礙。
在八十年代中期,這現象終於引起了教牧信眾的關注和研究。首先,鄺廣傑主教有感於當時部份在東亞地區的聖公會教區紛紛準備組合或自立成為教省,這對日後港澳教區主教的祝聖及教區的存續問題將會有一定的影響,故倡議全教區要關注及研究教區將來的發展路向。其後,在鄺主教的倡議下,大家進一步的研究和認清當時教會之處境及將來的前景,希望把港澳教區納入普世聖公宗的正常體系。按普世聖公宗規定,教省是地區教會的基礎,而當時教區正積極地承擔港澳地區傳道及服務的使命,並且亦有足夠人力及財力條件,作進一步擴展,於是便有了改革現行體制,成立香港聖公會教省的決定。
香港聖公會教省的成立,乃出於港澳教區本身變革的自覺和教牧信眾共同的努力,齊心祈求的成果;而教省的得以成立,是經過一段很長時間的醞釀和籌劃,由籌備教省委員會經過多年探討、分析、諮詢、搜集意見、制憲立法,排除萬難,最後教省才終於得以順利成立。
茲將教省成立經過分期敘述如下:
感召期
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七日,聖公會港澳教區憲章委員會在會議中研究成立教省的可行性。其後,憲章委員會參考了其他教省的憲章、規例及組織,如加拿大及新西蘭教省的情況,詳細研究成立教省的正確程序後,於一九八九年九月廿二日提交了一份「成立教省的理據」的報告予教區議會。在報告中,委員會除分析港澳教區當時的實際形勢外,更提出了教區發展的三個方案:
委員會根據以上三個方案繼續進行討論及分析。
至於成立條件方面,一般而言,一個教省最少需由四個教區組成,但近年所見,亦有教省如南韓等,只由三個教區組成。這一點對於當時服務範圍超過四百五十平方公里,服務人口約五百五十萬的港澳教區而言,相信亦不難做到。此外,若要成立教省,財力及人力亦很重要。事實上,港澳教區財政經已獨立多年,領袖人材輩出,其中包括有聖品人及平信徒,因此教區原則上無論財力人力均有發展成為教省的條件,是以委員會建議教區議會,認真考慮及研究成立教省的可行性。
探索期
一九八九年初,聖公會港澳教區就有關籌組教省事宜,曾與坎特伯里大主教及普世聖公宗諮詢議會總幹事商議。十一月,教區議會舉行第三十九屆會議時,大會詳細討論憲章委員會提交的成立教省建議報告,並通過下列三個決定:
對教區發展成為教省的可行性作出認真的研究及考慮;
成立「研究成立教省委員會」,交由該會跟進及研究教區發展成為教省的可行性,並就對教會的使命、法理、財政狀況、人力資源及教會結構方面的影響向教區議會作出報告及建議;
由教區議會委任適當人選出任「研究成立教省委員會」委員,其中需包括由聖品院互選之聖品代表四名,平信徒代表四名及主教委任的代表三名。
最後,透過聖品院及平信徒院的選舉,教區議會的委任,「研究成立教省委員會」正式成立,成員包括下列人士:
主席:周近智先生 書記:湯顯森牧師 委員:陳衍昌牧師 鄭慕智先生 郭佩蘭女士 林壽楓會吏長 梁貫成先生 盧健明先生 斐立思座堂牧師 潘乃昭牧師 徐贊生會吏長
「研究成立教省委員會」於一九九零年一月十一日召開了首屆會議,其後在短短一年間總共召開了八次會議,在九零年底完成了成立教省的研究報告,並於一九九一年一月出版了一份有關報告的諮詢文件,以便向各方收集意見。隨後的十個星期,「研究成立教省委員會」各成員分別,走訪各個牧區及聖品,以介紹及徵詢他們對報告內容的意見。
「研究成立教省委員會」收集了各牧區及聖品的意見後,在一九九一年三月至八月期間,再經過八次會議詳細研究討論後,終於在一九九一年十月一日正式向教區常備委員會提交研究成立教省報告書的最後定稿。教區常備委員會經商討後,議決委任周近智先生及教區總幹事徐贊生會吏長草擬動議,請求教區議會通過接納研究成立教省委員會報告書的建議。
在該報告書中,委員會綜合列出教區末來方向之五項可能性:
請求坎特伯里大主教擔任本教區轄治權之執行者 加入美國聖公會第八教省 加入建議中之東南亞教省 聯同台灣、星加坡及沙巴等教區組成教省 將港澳教區發展成教省
一如前段(感召期)所載的分析,第(一)、(二)及(三)項實有很多理念及技術上的問題,是故委員會建議教區議會考慮第(四)及(五)項的可能性。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日,教區議會召開第四十屆會議,並以104票對0票一致通過教區常備委員會提交的成立教省研究報告,並接納報告書中推薦,議決將現時的教區發展成為教省。
確立期
一九九二年三月三日,教區常備委員會遵照第四十屆教區議會通過的決議案,成立「籌備教省委員會」(下稱「教省委員會」),負責研究籌組教省的各項事宜。委員會分為三個工作委員會:
形式、體制及實施委員會 憲章及規例委員會 相關事項委員會 並於一九九二年三月至一九九三年一月期間,分別對下列各事項進行研究考慮: 教省轄治權 教區的劃分 教省的體制 教省的名稱 由教區轉為教省涉及的法律問題 由教區轉為教省涉及的財務問題 其他事項包括教育、社會福利、聖品人、英語牧區 最後提出四項建議,呈交第四十屆教區議會考慮: 由教省總議會執掌教省轄治權。 設立三個教區,即香港島及澳門教區、東九龍教區及西九龍教區。 教省內應有三位主教。 聖公宗教會之首不論稱為「大主教」或「首席主教」,均應直接負責管理一個教區。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教區議會經過詳細而審慎的決定,在第四十一屆教區議會中,接納了「教省委員會」提交的十條提案,包括:(一)「成立教省委員會」報告書(二)將教省命名為「香港聖公會」(三)由三個教區及一個傳道地區組織成為教省(四)教省總議會將擁有及行使教省轄治權(五)教省總議會將由主教院、聖品院及平信徒院三院組成(六)教省首長名稱將為「香港聖公會大主教」(七)成立教省資產管理法團(八)成立教省基金(九)預算教省作為法定團體的成立日期為一九九四年一月(十)授權教區常備委員會採取適當步驟及行動,包括成立特別委員會,以執行有關成立教省的各項建議工作。經過此次會議,教區議會已為教區發展成為教省奠下良好基礎及定下了各項主要的原則。
一九九四年十月,「形式、體制及實施」委員會向教區常備委員會提出先選出主教,再組織教省的建議,並指出成立教省應依下述步驟進行:
聖公會港澳教區之發展成為教省,實乃由於八十年代時,鄺廣傑主教及部份信眾高瞻遠矚的倡議,促使在一九八九年第三十九屆教區議會正式議決研究教區擴展為教省的可行性;並於一九九一年第四十屆教區議會議決發展教區成為教省;而一九九三年的第四十一屆教區議會,則為成立教省工作決定主要之原則與方向。聖公會港澳教區亦由此展開歷史新的一頁,向成立教省之途全力邁進。
香港聖公會 東九龍教區 培育及牧養委員會
生命資源中心 2002年6月製作